全国企联组织启动三年提升专项行动

2026-06-04      工作动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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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、技能人才和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,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及“十五五”规划纲要有关要求,按照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安排,中国企业联合会、中国企业家协会决定,自2026年起至2028年,开展全国企联组织“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三年提升专项行动”(以下简称专项行动)。

专项行动将聚焦就业、技能、调解三大领域,分批次、分领域、有重点地推广“就业友好型企业”“技能提升型企业”“优秀基层调解组织”三类典型,推动企业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显著提升,加快形成规范有序、公正合理、互利共赢、和谐稳定的新时代劳动关系新格局。


实施"就业友好型企业助力计划"

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

以“六有”为标准,即“吸纳就业有担当、权益保障有举措、人文关怀有温度、员工发展有通道、争议化解有成效、示范引领有影响”。通过实施“就业友好型企业助力计划”,推动惠企政策落地,搭建就业服务平台,规范行业用工管理,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。重点发展一批在稳岗扩岗、保障职工权益、彰显人文关怀方面表现突出的“就业友好型企业”。

聚焦数字经济、绿色经济、银发经济三大领域,重点关注外贸、建筑、住宿餐饮等吸纳就业多但困难较大的行业企业,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、农民工、大龄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就业。


实施“技能提升型企业赋能计划”

建设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

以“五到位”为标准,即“育才体系到位、评价机制到位、应用舞台到位、激励保障到位、效果显现到位”。通过实施“技能提升型企业赋能计划”,推动“产教评”技能生态链建设,开展企业技能竞赛活动,加强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,鼓励企业健全培养机制。重点发展一批在健全技能人才培养、使用、评价、激励机制,实现“技高者多得、创新者多得”,建设知识型、技能型、创新型人才队伍等方面成效显著的“技能提升型企业”

重点围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、人工智能技术、低空经济、生物医药、康养服务等新兴领域,以及向智能化、绿色化、融合化方向转型升级的传统产业,助力构建“以市场化培训为主导、行业企业自主培训为主体”的产教评技能生态链。


实施“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计划”

提升劳动争议源头治理能力

以“五强”为标准,即“制度机制强、专业能力强、服务效能强、基础保障强、工作成效强”。通过实施“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计划”,推动调解服务向基层和新领域延伸,提升劳动用工合规服务水平,深化多元化解联动机制,引导企业完善内部纠纷化解机制。重点发展一批在预防化解劳动争议方面制度健全、专业高效、成效显著的“优秀基层调解组织”

重点指导完善企业内部协商沟通和申诉回应机制,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化解信访矛盾中的作用,探索在行业协会商会设立专业调解组织,推动调解工作向新就业形态领域和中小企业聚集区延伸,建立健全以预防为核心、协商为基础、调解为主渠道的劳动争议源头治理机制。同时培育一批懂政策、善沟通、会调解的专业化调解人才队伍。


专项行动将分三年逐步推进,持续巩固提升成果。全国企联组织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,积极引导广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,争取政府部门的指导与支持,凝心聚力推动就业促进与劳动保护工作走深走实。

广大企业要勇于担当、主动作为。企联组织要积极引导、凝聚共识,推动企业发展与职工成长同频共振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融合共赢。让就业更有温度、技能更有价值、劳动关系更加和谐,为“十五五”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力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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